1月12日,河北女子杨宁宁遭受家暴致残案在沙河市人民法院宣判。宣判当天直到晚上11点多,杨宁宁才从法院离开。她表示,被告周某某被判六年有期徒刑,但杨宁宁认为判决过轻,计划申请检察院抗诉。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周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杨宁宁一处五级伤残和一处八级伤残。虽然周某某主动将杨宁宁送医救治并陪护,并构成自首,但其行为仍被酌情从重处罚。最终,周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杨宁宁认为当前的判决结果对她来说太轻了。她提到两个孩子因此事出现严重情绪问题,而她本人也依靠低保生活。女儿甚至有自残行为。
此前报道中提到,2022年3月19日凌晨,杨宁宁在家中被丈夫周某某掐住脖子,三次窒息,最长一次持续超过一分钟。这次事件导致她急性脑梗死,左半身永久瘫痪,至今生活在轮椅上。杨宁宁坚信丈夫并非失手,而是有意让她死亡。同年11月3日,此案在沙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