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宁公安局斜桥派出所接到江某某报警,称女友黄女士的一枚金吊坠不见了。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后了解到,黄女士怀疑是江某某偷走了金吊坠,两人因此发生争执。为了自证清白,江某某才报警。

黄女士向民警表示,她的怀疑是有依据的。她发现客厅桌上原本放着的40元现金不翼而飞,江某某否认是他拿的。但黄女士调取监控后发现这40元确实是江某某拿走的,这才引起了她的警觉,并随即检查首饰盒,发现金吊坠也不见了。

民警深入调查发现,江某某手机中有一条黄金回收店铺的交易记录。该店铺确认近期确实回收了一枚小花吊坠,与黄女士丢失的吊坠相同。面对确凿证据,江某某承认因身上没钱,偷走了女友黄女士的黄金吊坠并变卖。

目前,江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海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