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采取多种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全力以赴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民政部指导各地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同时,确保低保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及时足额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于节日期间新申请低保和特困供养的群众,优化流程,加快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速度。此外,临时救助政策也被充分利用,以提高救助时效,特别是在应急期和过渡期内,更好地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此前,中央财政已提前下拨2026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支持地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宁夏等地还通过现金、消费券、实物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增发了一次性生活补贴。
民政部指导各地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平台功能,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对象的动态监测。密切关注物价变化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节日期间,各地加强值班值守,确保3700多条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提供政策咨询、求助受理、投诉举报等服务,及时回应困难群众的需求。黑龙江、浙江、重庆等地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推进“一网通办”,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
元旦春节期间,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对辖区内各类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探视,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具体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鼓励引导慈善组织、社工等社会力量开展服务和探访慰问活动,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差异化需求。
北方地区民政部门因地制宜采取发放取暖补贴、提供御寒取暖物资、协调减免取暖费用等多种方式,缓解困难群众过冬取暖问题。初步统计显示,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了取暖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扩展到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入冬以来,北方地区和受灾地区相关省份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用于困难群众的取暖补贴和取暖物资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