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重庆8岁女孩萌萌随邻居范某到长江游泳时不幸溺亡。萌萌的家人表示他们与范某并不熟悉,范某带萌萌去游泳前未通知他们家任何人。事后,萌萌的家人将范某告上法庭。

法院一审判决范某对萌萌的溺亡承担60%的赔偿责任,需赔偿其家属66万余元。范某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二审将于3月进行。

据萌萌的母亲孙女士介绍,事发当天下午,萌萌和外婆家邻居范某的女儿打羽毛球。傍晚时分,范某带着自己的一儿一女去长江游泳,并带上了萌萌。萌萌被卷入趸船旁的一个漩涡中,不幸溺水遇难。孙女士表示,家里人和范某不熟,他带萌萌去游泳没有征求任何大人的意见。而且萌萌不会游泳,范某只给了她一只游泳圈和一只跟屁虫。视频显示,范某在江中主要照顾自己的两个孩子,而萌萌离三人有一段距离,遇险后范某并未全力施救。

孙女士认为范某应对女儿之死承担责任,她和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除承担丧葬费用外,还需赔偿死亡赔偿金99.55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109.556万元。案件于2025年9月22日在丰都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但未当庭宣判。
范某在法庭上辩称,萌萌要求他带她去游泳时,他明确拒绝了。后来他带子女去江边,萌萌追上他的女儿,衣服里面套着泳衣,还带了泳具“跟屁虫”。范某说,事后他问女儿才知道,萌萌是在他们家拿的“跟屁虫”。他还表示,当时曾阻止萌萌下水,但萌萌不听。萌萌被卷入趸船下的漩涡后,他也尝试救助,但自己也被卷入趸船下面,后来钻出水面求助。范某认为,危险是因为趸船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原告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导致的结果,与他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