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的第一个法定节假日——妇女节即将到来。然而,今年的妇女节恰逢周日,这让不少人感到困惑:这消失的“半天假”还有吗?能补休吗?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儿童节(6月1日)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这些节日中,妇女节和建军纪念日放假半天,青年节和儿童节分别放假半天和一天。如果这些假日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因此,今年的妇女节没有补休。

关于妇女节加班的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妇女节加班按休息日加班费计算。如果单位安排职工加班而不补休,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此外,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不属于法定福利,除非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

此前,“2026年所有法定假日全与周末重合”的话题曾引起热议。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适逢周六、周日,通常会通过调休的方式确保劳动者享受到完整的法定假期天数。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如妇女节,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