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准确把握逮捕、起诉的法定条件。过去一年,依法不批捕32.6万人、不起诉34.7万人。全面加强案件审查,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批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01万人、追加起诉2.9万人。

报告中提到一个案例,侦查机关曾以涉嫌抢劫罪对赵某提请批捕,甘肃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赵某作案,依法不批捕并持续监督。十五年后真凶落网。
此外,检察机关还加强了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深化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应立不立的监督立案1.7万件,不应立而立的监督撤案4.4万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8.7万件次。同时,加强对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分别提出纠正意见1.3万件次和8080件次。协同公安部专项清理刑事“挂案”27.8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