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发挥育儿补贴和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用,并探索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张翼建议实施“补充性育儿补贴”,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出资,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低收入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差异化补贴。

对于低收入家庭,第一胎每月最高可领1100元,若生育二胎则补贴加倍,使得该类家庭两个孩子的每月育儿补贴总额可达3000元,并持续发放至孩子6岁。具体而言,将家庭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0%的家庭确定为“低收入家庭”,相当于平均值二分之一到平均值的家庭确定为“中低收入家庭”。

对于生育第一胎的低收入家庭,四级财政每级每月补贴200元,叠加后为800元,再加上国家原有的300元普惠性补贴,每月可领取1100元。对于中低收入家庭,如果四级财政每级每月补贴100元,则叠加后能够达到400元,再加上普惠性补贴后,每月可领取700元。
由于每多一个孩子,家庭负担会加大,张翼建议对生育二胎的家庭给予加倍支持。以低收入家庭为例,补充育儿补贴在原有800元基础上,二胎再增加800元补贴,叠加后二胎补贴达1600元,再加上原来的普惠性300元,则第二胎每月即可领取1900元。这意味着,一个完成生育二胎的低收入家庭,每月可获得的育儿补贴总额(一胎1100元+二胎1900元)将达到3000元。以此类推,中低收入家庭生育两个宝宝后就可以合计领取到1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