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收情夫2.5万被控敲诈案最新进展 改判无罪。此前报道了一起“男子因捉奸收情夫2.5万‘赔偿’被判有罪”的案件。涉案当事人路某某被控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出狱后,路某某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并一直坚持上诉和申诉。

2024年10月8日,该案件申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得到了发回重审的决定。经重审,法院认定刘某某补偿给路某某的2.5万元系双方多次协商后接受的款项,路某某并非非法占有刘某某财物。最终,撤销原一、二审判决,改判路某某无罪。

据了解,在路某某被拘留期间,其父路先生为帮儿子取得刘某某(第三者)谅解,向刘某某转账2.5万元。待路某某被法院再审改判无罪后,路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刘某某,要求返还该2.5万元。3月13日,从路先生的代理律师王艳涛、陈贞处获悉,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而路先生方已经提起上诉。
据此前报道,2021年3月28日,山东淄博的路某某发现妻子张某要送孩子去辅导班,却行为异常,跟踪后发现其与另一陌生男子赤身裸体在酒店床上,便用手机拍摄了视频留证,随后打了陌生男子一拳。路某某说,打了一拳后,陌生男子刘某某提出要“补偿”他,路某某便提出6万元经济赔偿,后来对方通过向朋友借钱后,分三次共转给他2.5万元。一个月后,路某某在与张某诉讼离婚期间,刘某某却报警称被路某某敲诈勒索,并以此为依据认为路某某不适合抚养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