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女士是一位从事水果生意的商家,与中泰果业有限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几个月前,她的丈夫在该公司购买了一万多元的榴莲,但在付款时不小心将11480元打成了114804元,多付了103324元。

几个月后,何女士发现付款错误,立即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却被告知款项已经退还。实际上,购买时公司的销售人员就知道何女士多付了钱,但并未告知她。随后,该销售人员以退款为由向公司财务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导致财务将退款直接打入了销售的个人银行卡中。

律师付建指出,商贸公司在发现错误打款后应及时退还给求助人,否则可能涉嫌侵占罪。而销售人员故意提供自己的卡号让公司财务误转款给自己,也涉嫌非法侵占罪。如果拒不返还,数额超过6万元的情况下,警方会以侵占罪立案调查。

目前,何女士已经准备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