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新闻速递:与前夫争执后女子携幼子坠水窖溺亡 家庭悲剧引发关注

   日期:2026-07-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浏览:8    
核心提示:贵州威宁县教师吴先生与前妻离婚后又和好并同居。一次争执中,前妻抱着年仅1岁多的儿子小吴前往水窖,扬言要自杀。吴先生劝阻数小时后离开间隙,母子俩溺水身亡。威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先生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并赔偿前妻父母10万元

贵州威宁县教师吴先生与前妻离婚后又和好并同居。一次争执中,前妻抱着年仅1岁多的儿子小吴前往水窖,扬言要自杀。吴先生劝阻数小时后离开间隙,母子俩溺水身亡。

与前夫争执后女子携幼子坠水窖溺亡

威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先生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并赔偿前妻父母10万元。法院认为,吴先生作为共同生活成员及小吴的父亲,在预见两人可能发生溺亡结果的情况下,因过于自信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与前夫争执后女子携幼子坠水窖溺亡 家庭悲剧引发关注

吴先生对判决表示不满,称自己提交的关键证据未被采纳,认为自己无罪。他已向法院提交上诉状,请求改判或发回重审。

吴先生36岁,是一名教师。他和前妻于2021年8月登记结婚,次年1月生育儿子小吴。2023年3月2日,两人登记离婚,数日后又和好并同居。悲剧发生在离他家百米左右的水窖。事发当晚,因儿子哭闹,余女士辱骂吴先生,两人发生争执、抓打。余女士抱着儿子往水窖方向走去,声称要跳水窖自杀,吴先生进行劝阻。其间,吴先生打电话请余女士父亲来劝导但遭拒。两人僵持约两小时,直到凌晨5时许,吴先生离开水窖回到家中,十多分钟后返回时发现母子俩已溺入水窖,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方提起公诉,指控吴先生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余女士的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92万余元。吴先生辩称自己无罪,不同意民事赔偿。他表示,最后一次回家时已和余女士谈清楚,对方只要他父亲道歉就回家。但他父亲没有出来,他便回家去了,没想到会发生悲剧。

对于吴先生提及的短信证据,法院表示,经数据恢复未发现该条短信,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吴先生向父亲发送过该条短信,也不能认定余女士情绪已经缓和稳定。法院认为,吴先生在事中有劝阻行为,事后也进行了施救,其罪责应与完全不作为的犯罪有所区别。案发当天吴先生亲属主动报警,且吴先生在警方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吴先生及其代理律师认为,他在事发前进行了长达7个小时的高强度劝解工作,体能和判断能力都受到影响,不应承担全部责任。他们已递交上诉状,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或发回重审。

原标题:新闻速递:与前夫争执后女子携幼子坠水窖溺亡 家庭悲剧引发关注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打赏
 
<同类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SiteMap  |  top资讯  |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信息处理与建议邮箱:s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