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军节前夕,7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其中“温某娜等三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值得关注。

被救助人温某娜出生于1995年5月;李某涵出生于2020年8月;李某怡出生于2023年10月。三人均系钟某来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分别是现役军人李某财的妻子和长女、次女。
2024年6月20日下午,钟某来因水管漏水问题与温某其发生争执,持锄头击打温某其致其当场死亡。随后,钟某来再次持锄头击打温某其的女儿温某娜和外孙女李某涵、李某怡。经鉴定,李某涵构成重伤二级,温某娜和李某怡构成轻伤一级。2024年12月27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钟某来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2025年5月19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钟某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5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在执行任务中发现,现役军人李某财的妻子和女儿因案致伤,钟某来未予赔偿。通过案件管辖地的军事检察机关杭州军事检察院,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移送了本案的司法救助线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随即指导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经过调查核实,查明李某财自2013年9月起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案发前,李某财妻子温某娜需照顾两个女儿,无法外出务工,无收入来源,一家三口主要依靠李某财的工资生活。案发后,温某娜母女三人因伤住院治疗,已发生医疗费50万余元,主要依靠向亲友筹措支付,后续康复治疗还需大额开支,家庭无力承担。被告人钟某来年老在家,无赔偿能力,导致温某娜、李某涵、李某怡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