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八一建军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退役军人洪某华遇害身亡留下一对儿女,检察机关联合救助的案例。

2024年9月8日23时许,洪某华在自家门口被黄某坤持刀捅刺,经抢救无效死亡。2025年2月27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黄某坤提起公诉。同年9月1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黄某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被害人洪某华系退役军人,其家属未获赔偿,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联合案发地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洪某华自2003年12月至2005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服役期间表现优异,退役后回乡创业,2021年起任某村委会“两委”委员。洪某华的妻子王某红经营茶水店,收入较低,其儿子洪某荣(2007年11月出生)、女儿洪某茜(2009年12月出生)均为在校中学生。案发前洪某华夫妻二人的收入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案发后,王某红独自负担洪某荣、洪某茜的学习生活费用等开支,家庭经济负担沉重。被告人黄某坤无业、无积蓄、无赔偿能力,其亲属仅代为赔偿洪某华部分丧葬费。洪某荣、洪某茜的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洪某荣、洪某茜因案致困,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应予救助情形,且二人系退役军人的未成年子女,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对象。为加大救助力度,两级检察机关决定予以联合救助,共同向洪某荣、洪某茜发放司法救助金。
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检察机关推动开展综合帮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二人发放临时帮扶金,并对接该省新时代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争取更多社会关爱帮扶;县民政局将洪某荣、洪某茜认定为困境儿童,落实困境儿童帮扶政策;县教育局为被救助人开展教育资助,定期发放助学金,确保不因经济困难失学辍学;县妇女联合会做好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帮助修复心理创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