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某曾因犯盗窃罪多次获刑,去年9月刚刑满释放。今年1月,他将自己的收款码贴在某寺庙的四个功德箱上,3天内共收到919.8元。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申某出生于1986年,此前因盗窃罪多次获刑。

今年1月25日下午,申某来到南安市洪梅镇的一座寺庙,将个人收款码覆盖在寺内四个功德箱的二维码上,截至1月28日,共计盗走香客扫码支付的钱款919.8元。1月27日中午,申某再次尝试在南安市水头镇的一座寺庙进行相同行为,但被工作人员发现并阻止。此外,1月19日晚上,申某还在南安市盗走一辆两轮电动车,并于次日以700元的价格卖给一家二手电动车店。
1月28日下午5点左右,申某在一采耳店内被南安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1月30日,警方从申某处扣押了收款二维码和非法所得人民币1619.8元。
法院审理认为,申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多次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部分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申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部分赃款已被扣押,因此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一审法院判处申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