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深圳一男子在散步时捡到一对情侣吵架后被女方丢弃的礼物盒,里面装着一部手机和一根金项链。目前,拾获者正通过社交媒体寻找失主,对方可凭购买记录认领。
8月19日晚,欧先生在深圳湾附近散步时,看到一对情侣正在吵架。随后女生手提一个礼物盒离开,并将盒子丢弃在垃圾桶旁。欧先生察觉到异常,悄悄跟上去查看,果然在垃圾桶上发现了一个红色手提袋,打开后发现里面装着一部手机和一根金项链。欧先生推测这很可能是情侣吵架时女生一气之下扔掉的礼物,或许原本是七夕节的礼物。
欧先生在原地等待了一会儿,但始终未见有人回来寻找,于是先将礼物盒带回家中妥善保管。为尽快物归原主,欧先生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了寻人信息,明确表示失主可以凭购买记录前来认领。此事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感叹“垃圾桶里真的能捡到礼物”,也有网友表示“吵架的代价有点大”。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无权对遗失物私自丢弃、变卖或隐匿,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捡到他人贵重物品时,最稳妥的做法是原地等待失主、交给附近工作人员或报警处理,既能避免法律风险,也符合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