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清市先锋大桥步道桥板脱落导致行人坠河身亡事件有了最新进展。9月7日,经法院调解,死者赵鑫水的父母与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成一致,后者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停尸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0万元。

7月24日早上7时左右,22岁的河北临西县人赵鑫水在临清市先锋大桥上步行时,桥板突然脱落,致其坠入河中。一天后,他的尸体在距事发点下游约四公里处被打捞上来。赵鑫水虽然来自河北临西县,但在山东临清市定居。据赵鑫水的父亲介绍,当天赵鑫水出门去看望住院的奶奶,家属骑电动车把他送到先锋大桥。因为坐电动车过桥颠簸,就让他步行过桥去医院,顺便锻炼身体。8时左右,因联系不到赵鑫水,他的母亲出门寻找,途中遇到民警,得知先锋大桥上发生了意外。后来确认坠河者是赵鑫水,次日他的尸体被找到。

监控记录显示,桥上行人正常行走时,桥板突然脱落,导致行人坠入十多米下的河里。赵鑫水父亲提供的照片显示,桥板脱落处位于先锋大桥步道,挨着护栏,面积达数平方米。事发当日,该区域被拉上警戒线,并用铁丝围栏圈住。赵鑫水死亡9天后,他的奶奶也因疾病和噩耗的打击去世。
先锋大桥始建于1958年,由国务院交通部工程师会同苏联专家及山东省交通厅工程技术人员共同设计,2013年被公布为“山东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1992年起,由于年久失修,该桥只允许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近年来,维修加固先锋大桥的呼声一直存在,但没有实质性进展。事发前三个月,临清市多部门还曾召开先锋大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专题协调会。
事发后,赵鑫水的父母向临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月7日,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9月10日前一次性赔偿二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0万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