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9月10日讯 据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67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案防管理不到位,宁波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3日。
以下为原文:
中华网财经9月10日讯 据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67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案防管理不到位,宁波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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