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9月30日讯 9月30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据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显示,乌兰察布市集宁蒙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对股东信息进行审查、审核、报告,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30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5月11日。
以下为原文:
中华网财经9月30日讯 9月30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据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显示,乌兰察布市集宁蒙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对股东信息进行审查、审核、报告,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30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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