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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前全国推行“告知承诺制”,这些证明通通不用开了

   2020-11-20 互联网顺发之窗网124

(记者吴为)11月19日,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通报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相比于过去分批次取消这样那样的“证明”事项,这次改革直指“开证明”本身,可以说这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办事人和企业经营人员“开证明”难题的一项重要改革。

按照改革的安排,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制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

行政机关不再索要证明,对办事人实行“告知并承诺”制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通俗地讲,如果你上机关单位办一个事,办事单位过去可能需要你开具由派出所开具的“公民户籍所在地”证明。改为告知承诺制后,办事单位不再向你索要此类证明,而是需要告知你承诺的责任,你只需要按有关要求履行承诺责任就可以了。

在你办事时,机关单位会通过书面告知的形式告诉你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或者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

而你则需要作出书面承诺,承诺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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