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朝阳区一小区业主周先生反映,自家在续租车位时,“物业公司捆绑物业费和取暖费,如果不交就不让再租车位”,周先生委托住在该处的其女婿伍先生以“车位续租合同纠纷”起诉物业公司。周先生称,物业公司要求其必须撤诉否则车位不续租。
12月3日,新京报记者向北京康普利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求证,工作人员表示车位续租协议中确实规定了需缴清物业费后才可续租车位。
此前,周先生因拖欠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物业费20933.9元,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周先生应向物业公司支付该笔物业费。目前此案正在上诉阶段。物业公司表示,业主缴纳今年的物业费和供暖费后可保留车位。
物业称续租车位需缴清物业费
伍先生介绍,自己家位于朝阳区高原街7号院,从2004年开始租用小区的车位至今年。车位租用合同一年一续签。今年9月底,他到物业打算缴费续租车位时,物业提出要缴清物业费才能续租车位。
伍先生提供的《车位续租协议》显示,甲方出租方为北京康普利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中提到,“续租期间,乙方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与供暖费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乙方须及时让出停车位。”
车位续租协议。受访者供图
伍先生表示,协议中关于“交纳物业服务费与供暖费”的内容是今年新加的,往年并没有这一项内容。
12月3日,北京康普利华物业管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车位续租协议中确实规定了需缴清物业费后才可续租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