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媒体:“忍受打骂四十年”被判不准离婚,合理吗?

   日期:2020-12-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浏览:78    
核心提示:▲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女性都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大部分的施暴者是她们的亲密伴侣

媒体:“忍受打骂四十年”被判不准离婚,合理吗?

▲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女性都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大部分的施暴者是她们的亲密伴侣。图/新京报有理数

文|史奉楚

近日,陕西延安一起离婚诉讼引发关注:六旬老人王花(化名)称婚后丈夫非打即骂,其忍气吞声40年,如今儿女均已成家立业,因此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王花夫妇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驳回了王花的诉讼请求。

对此,有律师称“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师称“法院未从实际出发,未考虑当事人感受,好心可能办坏事。”

该案被报道后引起热议。应该说,涉事法院作出该裁判的合理性也受到了质疑。但现实中,根据现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类似的裁判结果其实比较常见,未必就一定是“判错了”。

众所周知,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原则,主要指婚姻当事人在婚姻问题上享有充分自主的权利,既有结婚自由,又有离婚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预。

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如在离婚方面,尤其是诉讼离婚方面,并不是一方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就必须准予离婚。

因为在既有的认知体系中,家庭是这个社会的基本单位。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有声音认为,离婚之后产生的一系列法律结果和社会结果,至少会导致一个家庭的破裂和亲情的隔膜,进而衍生诸多问题。依据上述逻辑,其认为公众应慎重离婚;法院也要从严掌握准予离婚条件,以减少轻率离婚现象。

目前,在离婚纠纷中,应准予离婚的条件和情形并不多。根据婚姻法,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情形,经调解无效的,方应准予离婚。

原标题:媒体:“忍受打骂四十年”被判不准离婚,合理吗?


 
标签: 暴力,婚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打赏
 
<同类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SiteMap  |  top资讯  |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信息处理与建议邮箱:s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