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熊丙奇
“13岁女生深夜被校长叫到办公室殴打,并逼迫写性行为检讨”一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11月30日晚11点,山西临县13岁女生小娟(化名)被校长叫去办公室谈话。据小娟哥哥表述,校长称被叫去谈话是因为有男生跑到女生宿舍。
事后,小娟被发现浑身多处淤青、头部有外伤。小娟哥哥反映,当时小娟遭到校长殴打,并被逼写下一份“性行为检讨”。
涉事校长对此回应称,该事件由当地派出所和教育局受理,其他不愿多说。目前,当地警方表示已介入调查此事。涉事校长也已被停职,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一位年仅13岁的女生,被校长深夜叫到办公室殴打,并写下所谓“检讨”,还进行人格上的羞辱——从医院检查结果看,所谓的“性行为”压根就不存在,这番操作,如果属实,那实在不是为人师者应有的教育方式,更别说是身为管理者的一校之长了。
就目前看,虽然几方都给出了说法,但校方跟当地官方提供的信息有限,女生家属的单方说法居多。但不管是身上伤痕图,还是检讨书照片,都很难不让人“宁信其有”。希望此事真相尽早浮出水面。
如果这事核心事实不假,那这位校长这样羞辱学生,实在是有违师德本分。
▲女孩身上的伤。图/新京报网
首先,必须明确,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若当事校长真的殴打了女生,那就已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