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吉林延边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赵龙虎一审获刑7年

   2020-12-18 互联网顺发之窗网96

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12月15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赵龙虎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赵龙虎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赵龙虎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赵龙虎在担任延边州财政局局长、副州长、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其本人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承揽工程、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20余家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508.9507万元,获得股权分红人民币112.9万元。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龙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508.950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赵龙虎到案后,提供了查办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线索,并经查证属实,属重大立功表现,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赵龙虎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其家属代其退缴了全部受贿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悔罪表现,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顺发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SiteMap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信息处理与建议邮箱:s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