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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再被判刑13个月 因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

   2021-12-14 互联网顺发之窗网87

据香港“东网”报道,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刚刚被判入狱13个月。

“东网”报道称,黎智英去年6月不理会香港警方反对,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的集会中现身,因而被检控。他与另外2名不认罪被告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何桂蓝,12月9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成立。3人收押至今日上午(13日)在区域法院进行求情,法官听取求情后,把3人的案件押后至下午,连同同案另外5名早前已认罪的被告,包括李卓人等一同判刑。

据报道,除黎智英被判入狱13个月,其余被告包括李卓人被判监14个月;蔡耀昌及邹幸彤被判监12个月:梁耀忠及梁锦威被判监9个月;何桂蓝被判监6个月;胡志伟被判监4个月3星期。

“星岛网”报道称,李卓人、黎智英、胡志伟、蔡耀昌及梁耀忠早前已因5案被判刑,基于整体量刑原则,李卓人和黎智英本案刑期与前述案件同期执行。李卓人4案共判监禁20个月;黎智英4案共判监禁20个月;蔡耀昌2案共判监禁12个月;梁耀忠2案共囚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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