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经过历时四个多月的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标准测算、现场谈判等环节,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本轮医保目录调整,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其中119种谈判成功,谈判成功率为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新目录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2021年1月7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都是他所在部门的职责。这位临床医学出身的学者型官员自2000年中国制定第一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以来,一直参与目录调整工作。
在两个多小时的采访中,熊先军提到“百姓”25次。“我们医保目录调整的目的不是为了省钱,而是提高老百姓的用药水平,能够让老百姓活得更健康,活的时间更长。”熊先军说。
1月7日,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新京报记者杜寒三摄
“扩大参保人对于新药好药的获得感”
新京报:2020年医保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的原因是什么?更多药品进入目录,是否会给医保基金带来压力?
熊先军:我们通过有进有出的原则,调出部分药品,对一些高价药进行谈判,来减少医保基金的支出,同时,近年来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引导药价大幅降低,也节省了医保基金的支出。节省的基金空间一部分用于扩大药品目录的范围。目的是优化目录结构,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使那些确实疗效比较好、价格也比较合理的药品,在临床广泛使用,进而扩大参保人对于新药好药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