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市场监管总局对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处罚7.64亿

   日期:2021-04-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浏览:126    
核心提示:据市场监管总局官微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发布通报,依法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药业集团)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微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发布通报,依法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药业集团)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集团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规则、强化考核监督、惩罚低价销售经销商、委托中介机构监督线上销售药品价格等措施保证该协议实施。扬子江药业集团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

2021年4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

药品价格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等重大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对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处罚7.64亿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打赏
 
<同类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SiteMap  |  top资讯  |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信息处理与建议邮箱:s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