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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光雷声再起 实控人遭10年证券市场禁入

   日期:2020-01-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1月7日晚间,ST新光(002147.SZ)公告称,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收到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二人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财联社(合肥,记者刘梦然)讯,1月7日晚间,ST新光(002147.SZ)公告称,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收到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二人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人同时为ST新光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光集团”)实控人,新光集团是浙江知名民企,由义乌商人周晓光、虞云新夫妇创办,二人以小饰品起家,创业故事曾被翻拍成电视剧《鸡毛飞上天》,成为励志经典。

不过,商业战场要比艺术更加难以预测。新光集团在2016年通过对上市公司方圆支承进行资产重组,实现借壳上市,重组后更名为新光圆成(现股票简称ST新光)。经查明,2016年7月,新光圆成完成非公开发行后,认购的4家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6只资管产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8%。

其中,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1号计划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认购5亿元、1.6亿元和9亿元。事后查证,上述三只资管产品成立、存续、到期后均与新光集团存在重要资金关联,资管产品的实际运作也都由新光集团员工负责。

由于新光集团未主动告知新光圆成其与三只资管产品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导致新光圆成2016年至2018年期间定期报告未如实披露一致行动关系及合并持股情况。

如果上述事件仅是责令整改和罚款,而ST新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的重大担保,2018年中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事实则让安徽监管局决定对虞云新、周晓光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决定书称,周晓光时任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同时兼任新光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虞云新时任ST新光董事、新光集团副董事长,二人是ST新光为新光集团子公司上海希某违规担保事项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据悉,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二人于当天同时提交辞职报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周晓光已未持有公司股份,虞云新持有公司1.26亿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89%。

对于实控人辞职/禁入市场后,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财联社记者联系上市公司董秘办,不过电话无人接听。事实上,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东危机波及的影响还远远没有结束。

据此前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显示,在陷入债务危机以来,债权人实际申报债务已达539亿元。此外,去年4月浙江省金华市中院分别裁定受理了新光控股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已根据法律程序指定管理人。

在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上,由债务纠纷引起的流动性危机还在持续,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部分资产被司法查封等,尽管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化解债务风险,但收效甚微。公司去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38亿元,同比下降1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2.66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15亿元;基本每股亏损0.1458元。

有分析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上市公司债务过多将引发现金性财务风险。同时,资产负债率过高也将企业信用受到损害,再举债会发生困难。

不过,ST新光在当晚同时传来一条利好消息,公司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在向原告深圳玉汇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2亿元中,违规使用上市公司向其提供担保。该案最终未得到浙江省金华中院支持,ST新光背负的违规担保压力将有所减轻。

原标题:ST新光雷声再起 实控人遭10年证券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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