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律师谈老人推倒摩托车案:老人儿子未尽到法定监护职责

   日期:2023-03-27     作者:互联网    浏览:0    
核心提示:律师谈老人推倒摩托车案:老人儿子未尽到法定监护职责3月24日下午,广受关注的“老人推倒摩托车案”有了新进展,车主陈先生在老人去世后起诉其继承人
律师谈老人推倒摩托车案:老人儿子未尽到法定监护职责

3月24日下午,广受关注的“老人推倒摩托车案”有了新进展,车主陈先生在老人去世后起诉其继承人,该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是推车老人的儿子朱先生,未到庭,原告车主陈先生到庭,法官当庭宣判,被告朱先生需在判决结果生效后10日内,在继承其母遗产范围内赔偿摩托车车损16704元。

根据《民法典》规定,该老人故意损坏陈先生的摩托车,应当赔偿陈先生的实际损失。律师谈老人推倒摩托车案,在老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老人的继承人应对老人所欠下的债务,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老人被认定属于限定行为能力人,其儿子属于老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未尽到法定监护职责,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陈先生有权将老人的儿子起诉到法院。

律师谈老人推倒摩托车案

老人有遗产的,他的儿子继承了老人遗产的,其儿子应在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老人的儿子没有继承遗产的,或者老人根本就没有遗产,那就不存在“父债子还、母债子还”的问题,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老人的子女,没有继承遗产,仍然愿意赔偿的,法律也是允许的。当然还存在,老人的儿子作为老人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从而被要求赔偿的可能。律师谈老人推倒摩托车案!

原标题:律师谈老人推倒摩托车案:老人儿子未尽到法定监护职责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打赏
 
<同类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SiteMap  |  top资讯  |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信息处理与建议邮箱:s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