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因拒绝调岗被开除,要求公司赔偿、补薪近230万
近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案件,引发网友关注。就职多年的老员工岗位为华东区域部门主管,月薪过万元,因为所在区域的业绩不佳,被公司要求临时调动到其他门店整改,但他明确拒绝了公司的安排,并坚持在原来的门店工作。徐某某向公司提交请假条,公司随即同意其休假申请。假期过后,公司发《通知函》连续旷工五日,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员工因拒绝调岗被开除,徐某某先后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赔偿、补薪近230万元。
员工徐某在某企业工作多年,任华东区域部门主管,月薪过万,因他辖下区域一家门店的业绩不佳,被公司要求调动到此门店,开展一个月的整改工作。一员工因拒绝调岗被开除!
第二天,徐某便向公司提交请假条,“自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28日休假,共计34天。”

公司同意其休假申请。
假期过后,徐某仍未到公司要求调动的门店报到,继续在原来的门店工作。
5日后,公司向徐某发出《通知函》,称其连续旷工五日,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徐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补薪235万余元: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17000元;
支付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2日期间的工资差额52000元;
支付2020年年休假折算工资22758.6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