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被解雇索赔226万,法院驳回:合法解除并无不当
23年老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被解雇,要求公司赔偿226万,含加班工资165万,十年资深贡献奖10万,法院驳回:合法解除并无不当。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这是劳动者的职业纪律。一就职多年的老员工因为所在区域的业绩不佳,被公司要求临时调动到其他门店整改,但他明确拒绝了公司的安排,并坚持在原来的门店工作。公司认为他连续旷工,便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老员工被解雇索赔226万!

老员工对此不服,先后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赔偿、补薪近230万元。这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的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判决书显示,法院最终认定公司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因“业绩差”,高管不服调动被炒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徐某某于1997年10月15日入职上海某餐饮公司,岗位为华东区域部门主管,月薪过万元。离职前任华东区第一事业部总经理,具体负责所在辖区多家门店日常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