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迷奸、抢劫多名女子后上网查后果最终被判20年
在相亲网站结交女性并提出约会期间让女性喝下“问题饮料”、趁对方神志不清骗至旅馆实施犯罪……
男子利用上述套路作案8起,其中3起抢劫、2起强奸、3起强制猥亵。
7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就包括这起抢劫、强奸、强制猥亵二审抗诉案。

2016年6月24日,女青年荣某通过相亲网站认识了男子李某,二人聊得颇为投机。
不久,两人约在某商场附近见面。
在吃饭过程中,李某趁对方不注意,向荣某的饮料里投放可致人昏迷的不明物质,随后将其带至预订的快捷酒店房间内。
趁荣某昏睡之际,李某用指纹解锁功能解锁了手机,窃取荣某手机账户人民币4000元。
荣某苏醒后,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2016年3月至6月,李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识多名女性,其间采用同样手段,在同一酒店窃取被害人于某、常某人民币500元、1000元。
7月13日,李某被抓获归案。
2018年3月,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检察机关认为量刑不当对本案提出抗诉。
盗窃还是抢劫?
检察机关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证据补强,经分别调取监控录像、开房记录和手机视频等证据,挖出李某数起涉嫌强奸、抢劫、强制猥亵等重大犯罪事实,其作案手段如出一辙:通过相亲网站与被害人建立联系后,趁将被害人约出来吃饭、看电影的时候,将精神类的药品投放到对方的饮料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