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中国东方被罚440万元:涉收购非金债权未尽职

   日期:2023-08-14     作者:互联网    浏览:2    
核心提示:中新经纬8月11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1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被罚44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8月7日。

中新经纬8月11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1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被罚44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8月7日。

中国东方被罚440万元:涉收购非金债权未尽职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公司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以及收购非金债权未尽职。

依据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对该公司合计处以440万元罚款,对陈泽、宋木江、林熙、林向魁分别给予警告。

官网信息显示,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央金融企业。公司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于2016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末,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达12479亿元,在全国共设26家分公司,下辖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一类子公司,业务涵盖不良资产经营、保险、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信用评级和海外业务等,员工总数5万多人。

原标题:中国东方被罚440万元:涉收购非金债权未尽职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打赏
 
<同类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SiteMap  |  top资讯  |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信息处理与建议邮箱:s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