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的栗先生通过媒人介绍与同村赵女士相识,见面半个月后闪婚,并支付了18.6万元彩礼。婚后不久,他发现新婚妻子行为异常,最终得知她已患精神分裂症10年,曾多次住院治疗并办理过残疾证和低保。
栗先生是河南濮阳市南乐县人,今年35岁。2023年底,他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同村的赵女士。尽管两人是同村,但相亲前双方并无交集。2023年12月19日,两人加上微信,聊天中没有发现异常。2024年元旦见了一面后,觉得没什么问题,两人便于1月18日登记结婚。从认识到结婚,不到一个月时间。按照当地习俗,栗先生通过媒人给了女方母亲18.6万元彩礼,婚礼总支出达25万元,其中10多万元是向亲友借贷而来。
婚后不久,栗先生就发现了妻子的异样。2024年3月中旬,女方因买一条一千多元的裤子与栗先生发生争吵。吵架时,栗先生意外在她口袋里发现一个抹去所有标记的白色药瓶。女方解释这是“治疗失眠的药,想吃就吃”,但栗先生心中生疑。此后,女方多次出现异常行为。直到2024年5月8日,女方因症状加重被送往医院,栗先生才从医生口中得知真相。妻子患精神分裂症已10年,曾多次住院,还办理过残疾证和低保,这些情况他全然不知。
得知真相后,栗先生和家人几乎崩溃。2024年6月25日,他正式向南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并返还彩礼。法院审理查明,被告赵某某近年多次因精神疾病住院,多家医院诊断其为“精神分裂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院认为,精神分裂症属于“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重大疾病”,支持栗某撤销婚姻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