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总统李在明上任即将百日之际,重拳拆解检察厅,维持了70余年的“检察中心型”刑事司法体系迎来改革风暴。9月7日,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政府和总统办公室共同敲定首个政府组织架构调整方案,其中检察改革备受关注。方案确定废除检察厅,将起诉功能交由新设的“公诉厅”,调查重大犯罪的职能则移交给“重大犯罪调查厅”。这一调整将列入《政府组织法》修正案提交至国会,在通过并正式公布的一年后施行。按计划,检察厅将在明年9月彻底废止。
李在明上台后在多个场合重申对检察系统体制改革的决心,推进相关法案,并对检察高层进行大规模人事调整。他在8月29日的国务会议上表示,检察权被滥用,检方也应该对犯错的部分负责,有必要公开讨论解决方法。作为韩国刑事司法体系的核心机构,检察厅于1948年设立,在军政府时期权力有限,但从卢泰愚政府时期开始,检察厅被认为堪比 “核心统治机构”,持续与政治权力展开博弈。回顾过去多任政府,检察厅既冲在清算前任的最前线,又往往在政权末期转而对现任发起反击。
从职权来看,韩国检察厅几乎对所有犯罪同时承担侦查与起诉的双重角色,历届政府曾尝试对检察系统“开刀”,但效果有限。前总统文在寅上台推动司法改革,将检察官的侦查范围缩小到反腐和经济范围,并设立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但尹锡悦成为总统后,通过“检侦恢复”总统令,大幅扩大检方直接侦查范围,实际上推翻了文在寅政府的改革。在韩国门阀政治根深蒂固的背景下,李在明大刀阔斧改革检察系统,但非一纸废令所能达成,牵一发而动全身。